京運通(601908):京運通2021年度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報告
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 1 年 度履職情況報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,并按照《公司章程》和 公司 《 董事會 審計委員會實施細則 》的有關規定,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 下 簡 稱 “ 公司 ” )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勤勉盡責,認真履行了審計監督職責 ,現將 履職情況報告如下: 一、審計委員會基本情況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由 2 名獨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組成,其中主任委員由具 有專業會計資格的獨立董事擔任 , 符合監管要求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的相關規定。 二、審計委員會年度會議召開情況 202 1 年 度,審計委員會共召開 四 次 會議: 1 、 20 21 年 3 月 24 日,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 20 21 年第一次會議,審 議了以下事項: ( 1 )《關于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》; ( 2 )《關于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》; ( 3 )《關于聘請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》; ( 4 )《關于 <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報告 > 及其摘要的議 案》; ( 5 )《 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》。 2 、 20 21 年 4 月 27 日,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 20 21 年第 二 次會議,審 議了 《關于 <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報告 > 的議案》。 3 、 20 21 年 8 月 24 日,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 20 21 年 第 三 次會議,審 議了 《 關于 <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報告 > 及其摘要的議案 》。 4 、 20 21 年 10 月 27 日,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開 20 21 年 第 四 次會議, 審議了 《關于 <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報告 > 的議案》。 三、審計委員會履職情況 1 、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天職國際 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 (以下簡稱“天職國際”) 審計人員 未在本公司任職,未獲取除法定審計必要費用外的任何現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經濟 利益;和公司之間不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相互投資情況,也不存在密切的經營關 系;審計小組成員和本公司決策層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。 在 審計工作中, 天職國 際 及其審計成員始終保持了形式上和實質上的雙重獨立,遵守了職業道德基本原 則中關于保持獨立性的要求 ; 與公司獨立董事、審計委員會和公司管理層保持了 密切且有效的溝通, 審計委員會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給予了充分指導與 監 督 , 對 天職國際 的審計工作表示 肯定 。 2 、 向董事會提出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的建議 經過充分調查了解后,公司審計委員會提名天職國際擔任公司 202 1 年 度審 計機構。 3 、 審閱公司的財務報告并對其發表意見 報告期內,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認真審閱了公司季度、半年度、年度財務 報告,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過程中,審計委員會對其審計工作進行了督促,對審 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充分的溝通和交流 。 公司財務報告是真實、完整和準 確的,不存在欺詐、舞弊行為及重大錯報的情況,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的財務狀況以及經營成 果 和現金流量。 4 、對公司內控制度建設的監督及評估工作指導情況 報告期內,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充分發揮專業委員會的作用,積極推動公 司內部控制制度建設,加強和完善了對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管理 , 督促 、 指導公司 內部審計機構完成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工作。 5 、對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情況 報告期內,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真審閱了公司 20 20 年度內部審計工作 總結及公司 202 1 年 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,及時督促公司 202 1 年 度 內部審計工作 計劃得以有效執行,并對內部審計出現的問題提出了指導性意見,提高了內部審 計的工作成效。 四、總體評價 報告期內,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認真遵守 中國證監會、上海證券交易所 及 公司 的 有關規定,勤勉盡責、恪盡職守, 密切關注 了 公司內部審計工作,不斷健 全和完善 了 內部審計制度,充分發揮 了 審計委員會的監督職能,切實維護 了 公司 與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。 (此頁無正文,為 《 北京京運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2 1 年 度 履職情況報告 》之簽署頁) 審計委員會委員(簽字): 江軒宇 鄭利民 馮震坤 年 月 日 中財網
![]() |